
发布时间:2025-10-14 点击次数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年产2500吨甲霜灵等原药及4500吨中间体建设项目(一期年产50吨吡唑醚菌酯、2000吨乙氧氟草醚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2500吨甲霜灵等原药及4500吨中间体建设项目(一期年产50吨吡唑醚菌酯、2000吨乙氧氟草醚)
建设单位:四川禾本作物保护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(详情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5年10月14日-2025年11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吴良斌 电话:0817-3123608
年产2500吨甲霜灵等原药及 4500吨中间体建设项目(一期年产50吨吡唑醚菌酯、2000吨乙氧氟草醚)-验收意见20251011.pdf
年产2500吨甲霜灵等原药及 4500吨中间体建设项目(一期年产50吨吡唑醚菌酯、2000吨乙氧氟草醚)-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-20251012(2).pdf